香山股份收年报问询函:说明衡器业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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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收年报问询函:说明衡器业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
2023-04-22 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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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要求香山股份就衡器业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等作出说明。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问询函称,深交所在对香山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香山股份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81,684.90万元,同比下降1.50%,其中衡器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2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5.74万元,同比增长72.18%;实现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6.44万元,同比增长2.65%。
  (1)请结合衡器行业情况、香山股份相关业务发展情况等,说明香山股份衡器业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
  (2)分地区数据显示,香山股份报告期境外营业收入270,390.66万元,占比56.13%。请说明报告期境外收入涉及业务类型、主要销售对象及关联关系、国家或地区分布。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境外收入核查所采取的审计程序、覆盖范围及比例、核查结论,是否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3)香山股份销售模式包括直销、经销和代销三种模式。请分项列示各销售模式对应业务,及报告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
  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香山股份应收账款98,784.42万元,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1,304.18万元;应收票据14,576.72万元,其他应收款2,236.01万元,报告期未计提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香山股份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231.03万元,其中分为应收衡器业务境内客户款项、应收衡器业务境外客户款项、应收汽车配件业务客户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1.05%、0.57%、1.28%。请详细说明报告期上述三类坏账计提组合的划分依据、对应前五大收款对象的应收账款情况、相应计提比例设置依据及合理性。
  (2)香山股份应收汽车零部件业务客户款项中,逾期款项合计26,622.54万元,其中逾期1年以上的1,267.64万元。请说明逾期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及时间、账龄、逾期原因、坏账比例设置依据及合理性、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等。
  (3)香山股份其他应收款中包含“关联方代垫款”297.87万元、“其他”1,346.80万元。请列示上述两类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收款对象情况、账龄、是否逾期等。
  (4)香山股份其他应收款存在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1,433.01万元,请按收款对象列示相关坏账准备余额的明细,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测算过程。
  (5)请结合香山股份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收款对象的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账龄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未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6)结合前述问题,核实香山股份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相关坏账计提不充分、不合理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3.2020年,香山股份完成对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51%股权的收购,形成商誉80,420.93万元。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至2023年,均胜群英2022年扣非后净利润为29,027万元,达标率为91%,但2021年和2022年累计扣非后净利润为53,864万元,超过承诺的累计净利润51,000万元。
  (1)请补充披露均胜群英主营业务开展情况、2020年起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比率、毛利率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存在重大差异等;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均胜群英业绩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所采取的审计方法和范围,就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是否充分、是否能有效保障其核查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香山股份按照不同的管理区域划分资产组,分为资产组1-均胜群英境内资产组、资产组2-均胜群英境外资产组,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补充说明前述资产组划分依据,商誉减值的测试过程、主要参数和重要假设的设置依据,核实香山股份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3)根据对价支付安排,香山股份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进度取决于均胜群英2021年至2023年间业绩的实际完成情况,同时若相关期间的实际业绩未达承诺金额,香山股份将收到业绩补偿款。香山股份将相关应收业绩补偿款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476.05万元;将剩余股权转让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74.24万元。请说明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具体计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香山股份存货104,225.52万元,较期初增长30.07%,主要是新增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存货周转率由上年的5.39下降至3.98。报告期香山股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2.18万元。
  (1)请说明香山股份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主要构成,并结合产销模式、生产周期、在手订单、期后销售情况等,说明香山股份存货规模较大且在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存货较期初有明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分析说明香山股份存货周转率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库存积压风险。
  (2)结合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式、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等,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5.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356,729.2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4.06%,2021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为59.36%。请结合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且明显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依赖风险及对香山股份生产经营是否造成不利影响。
  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香山股份预付款项5,478.13万元。请列示前五名预付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采购内容、预付原因、预付时间、结转情况及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预付对象与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香山股份向整车厂商支付的初始费用4,862.50万元,香山股份对该款项予以资本化并在预计的未来厂商采购发生时作为收入的冲减予以摊销。请结合协议约定情况、前期采购情况等,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恰当,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香山股份应付销售折扣22,434.04万元。请说明销售折扣的业务背景、具体标准政策、给予现金折扣的主要客户情况,并说明销售折扣的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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